11月13日,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在太原召开。“标准地”改革至今,全省共出让“标准地”1796宗,面积13.27万亩;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全部实现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为此,山西2020年1月全面启动“标准地”改革工作,系统推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组合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9个部门联合成立厅际联席会议,先后制定印发20余份政策文件,确保改革举措在全省落地开花。到2023年底,全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7项区域评价已全部完成,推动了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提升了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介绍,我省十分注重“标准地”改革的创新——
一是引导在“标准地”上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可通过长期租赁或定期回购两种方式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即刻投产;
二是把“标准地”出让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标准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三是将“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服务模式,交付用地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目前,全省已在106宗“标准地”上建设545.2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实现“弹性出让”标准地53宗,面积3100亩;实现“地证同交”368宗,面积2.4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