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改版了,欢迎把我推荐给你的家人和朋友哟,为确保你能收到每一篇文章,请点击下面卡片,在主页右上角设置星标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9月12日,湘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曝光96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以此强化警示教育,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1、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湘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酒后驾驶!
湘西州广播电视台 · 融媒体中心
●爆笑龙山沙宝村的故事(第一集) (第二集) (第三集) (第四集)(第五集)
●【深度好文】混在龙山县城的你必须读完,这才是真正的县城生活
●【突发】湘鄂情大桥 多车相撞 !!!冰天雪地,大雪纷纷,外出注意安全!
●龙山内溪这个小伙为国争光啦!!! 龙山人转起,让全国人民知道!!!
●注意!12月23日起开抢春运火车票!这份购票时间表你一定要看!
●人间惨剧!大学生杀害陪读母亲!致命的15分钟里,母亲没有呼救……
●【央视完整视频】龙山堂兄弟因一片竹笋引纠纷,家破人亡,逃亡20多年,终归案!
●交220元新农合的,真相来了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可在龙山贴吧中爆料、晒心情、晒萌、晒靓照、晒……(会有意想不到的赏金),如果被龙山生活网微信公众号采用,就可得到10—100元的微信红包。
❤ 商业合作❤
手机:18797444000(微信同号)
手机:17374308815(微信同号)
“点赞”是喜欢,“在看”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