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作用]大兴安岭地区举办 “银龄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时事   2024-12-17 17:34   黑龙江  
为切实提高新选聘“银龄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银龄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区“银龄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本次培训以《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为切入点,大兴安岭地区调解协会会长刘赫男详细地讲解了调解的概念特征、调解原则、调解技巧以及人民调解案卷规范制作等内容,提高了“银龄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大兴安岭地区调解协会副会长于宪春、李树春分别围绕《人民调解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做深刻解读,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讲解易发、频发矛盾纠纷的调解技巧,进一步强化了调解员的责任意识。

此次培训,激发了“银龄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引领广大离退休干部在更多领域发挥优势、发挥余热,不断为推进大美兴安建设贡献“银发力量”。

源: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老干部局)

编辑:国新刚  校对:李勃  审核:李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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