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王英布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桑杰加同志为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 斌同志的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闹卡草同志的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康佩珍同志的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亚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经宇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王英布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桑杰加同志为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 斌同志的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闹卡草同志的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康佩珍同志的卓尼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亚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经宇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