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发〔2024〕4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编 辑:郭静荣
审 核:米德格玛
总监制: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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