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执法文书 泰州交通执法支队印发《泰州市常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填制指南(试行)》

文摘   2025-01-14 21:3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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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近日,泰州交通执法支队编制印发了《泰州市常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填制指南(试行)》,并在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实施。

《指南(试行)》从四个方面对文书制作和案件办理进行了规范。一是严格规范案卷制作。《指南(试行)》选取了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案件调查报告等二十二种常见执法文书,对各类型文书内容填制做了逐项注释,列明易错点和疑难点,并附具填写示例,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规范的文书样本。二是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指南(试行)》对案件调查部门的调查取证,案件处理部门的审核把关提出了细化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全过程视音频记录的场景和工作要求。三是全面规范档案管理。《指南(试行)》统一了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的保管期限和装订要求,进一步健全了闭环反馈核查工作制度。四是全面推广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指南(试行)》要求对案情复杂、案件争议较大、行政相对人提出实质性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案件,严格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全面充分说理,着力钝化执法矛盾,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下一步,泰州交通执法支队将组织开展《指南(试行)》宣贯、培训等活动;同时通过案卷抽查、互查、评比以及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文书制作、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着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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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审核:卞爱玲

责编:宣教处

(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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