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一男子误入歧途 司法机关施以援手

民生   2025-01-04 00:01   江苏  

近年来,对于偷盗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司法机关都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而最近,仪征一名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落网后,不仅得到了从宽处理,还获得多方援助。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去年9月,仪征陈集的糜先生下夜班后,发现电动三轮车不翼而飞。

糜先生:是一辆深红色的电动三轮车,没有锁,当时花了3000块钱买的,当天丢了,我就报警了。

接到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周某,并将其抓获。经查,去年7月至9月,周某在仪征、邗江、广陵等地流窜作案,专门寻找没有上锁的车辆,得手后低价转卖,每次获利20至100元不等。

周某:第一趟卖的时候,修车的人报警了,有三次给警察抓了,没有弄到钱,我肯定是认罪。

因涉嫌盗窃罪,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移交当地检察院后,检察官审查时发现,周某并无犯罪前科,却在短时间内频繁作案,感觉事有蹊跷。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韩鹏:像他这个年纪的人,没有盗窃前科的情况下,突然间频繁的进行盗窃是很反常的。

于是,检察官展开进一步调查,对周某进行询问。

周某:在昆山打工,晚上九点半下班,我准备下楼梯,踩空了,跌下来了。

原来,去年5月,周某在外打工时,脊椎意外摔伤,双手功能受损,由此被辞退返回仪征。此后,他失去了生活来源,一念之差误入歧途。检察官为此走访街坊四邻,了解到周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韩鹏:周某有个女儿,因为矛盾多年不来往,村委会考虑周某的家庭情况,综合考虑下来,并未为周某申请低保。周某虽然实施了多次盗窃,但是他盗窃都是将车卖了之后,有一笔钱去买食物。

鉴于周某认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检察官决定不起诉。此后,检察官对周某加强教育,并联合民政、社区施以援手,将他列为救助对象。如今,周某每个月都能领到补助,生活重回正轨。

检查官提醒:如今,社会救助体系完备,如果遭遇意外变故,或是因其他情况陷入困境,可以向民政、社区等部门申请救助,借助正规途径来解燃眉之急,千万不能因一时的贪念突破法律底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陈宏宇: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尊重他人财产权,坚守道德底线,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走上犯罪的道路,当面临困境,寻求合法、正当的方式解决。

法律是刚性的,也饱含温情。既要惩治犯罪,更要“治病救人”,为检察官点赞!   信息来源:扬州电视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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