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海***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仪征市海***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仪公(北)行罚决字〔2024〕3376号
违法行为类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
违法事实:2023年9月22日,刘*以100元价格、手*的方式向费**提供卖淫服务一次、2023年10月11日,刘*以299元价格、手*的方式向林**提供卖淫服务一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违法嫌疑单位你在经营期间不执行有关治安管理规定,致该单位内发生卖淫、嫖娼活动。
处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限期改正
处罚内容:罚款85000元,责令十五日停止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25
处罚机关:仪征市公安局
信息使用范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