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即可关注我们
承德市最新用地规划公示
涉及高新区开发西区地段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经研究,现将高新区开发西区地段J02-15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开发西区地段,东到现状山体,西至规划南北大通道,北临现状山体,南接和润新城小区,用地面积5.76公顷(86.4亩)。本次详细规划落实承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规划城市支路,通过对周边环境及现状地形分析,确定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具体内容见公示图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欢迎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详细规划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等资料到高新区分局查询相关情况,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如需要求听证、座谈等)。1、公示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规划展览馆、承德高新区规划公示栏,此通知同时在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2、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3日共三十日。
3、公示内容: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或建议可送至高新区资规分局,联系电话:2121161,地址:承德科技大厦1508室。 2025年1月15日
经研究,现将高新区鹙窝砖瓦窑地段J04-23地块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该地块位于高新区鹙窝地段,南侧紧邻畅远西路(101国道),东、西、北侧临现状山体。本次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现状用地情况,对道路系统及用地布局进行了细化。地块总面积21693.29平方米(32.54亩),其中工业用地14283.61平方米,防护绿地6614.16平方米,道路用地795.52平方米。
具体内容见公示图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欢迎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详细规划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等资料到高新区分局查询相关情况,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如需要求听证、座谈等)。
1、公示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规划展览馆、承德高新区规划公示栏,此通知同时在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2、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3日共三十日。
3、公示内容: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或建议可送至高新区资规分局,联系电话:2121161,地址:承德科技大厦1508室。
2025年1月15日
此外
关于承德市内河通航水域认定
通航水域认定结果公示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标准,经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内河通航水域初步认定意见,拟对潘家口水库兴隆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予以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0314-2272166;
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0314-5895220。附件:承德市潘家口水库兴隆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基本情况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一、划定依据
潘家口水库兴隆县境内部分水域满足习惯性航路、客船固定航线条件。依据《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内河通航水域。
二、划定范围
潘家口水库兴隆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北起蘑菇峪镇城墙峪村(40°59′N,118°20′E),南至蘑菇峪镇河南大峪村(40°54′N,118°25′E),主航道里程20KM,对主航道以外的水域明确为非航道水域。三、划定性质
潘家口水库兴隆境内内河通航水域划定后,主要航运项目为生态旅游,属于经营性旅客运输航行水域性质,接受兴隆县交通运输局海事执法监管。
转发分享给身边的人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信息均来源于承德市人民政府官网,承德一看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板城生活,长按图中二维码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