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晚,海兴交警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许,对一辆车牌号为冀J0C***的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之后,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值为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人付某当晚跟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点酒。饭后,付某怀有侥幸心理驾驶车辆行驶到兴融街主道上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经专业机构鉴定,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付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岁末年初,各种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更加突出。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切莫心存侥幸。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