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幼儿交通安全,点亮安全出行之路

政务   2024-11-07 18:06   山西  

 知危险,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高高兴兴来上学

平平安安回家去

这是全体家长和老师的心愿

也是泽州交警的心愿


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涉及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月5日,泽州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水西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护墙。





交通宣传进校园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记心中

 活动中,民警结合学生日常出行实际,从步行、骑车、乘车等各种出行方式,循序渐进地向同学们传授了交通安全知识。同时,采取以案说法、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阐述了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乘车不系安全带、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积极引导广大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最后,倡导学生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积极作用,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和家人们一起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
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交通连着千万家
安全系着万人心
交警温馨提醒
上学、放学路上

安全第一




交警安全提示

1


骑乘出行守法规

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靠右侧行驶,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不逆向行驶、不超速飙车,杜绝交通陋习,文明守法出行。

2


戴好头盔保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规范戴好安全头盔并系紧卡扣,树立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和对家庭负责的理念,让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3


规范停放有秩序

学生骑车或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要文明有序,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4


监管责任要加强

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用自身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示范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孩子不满年龄或驾驶技术不熟练不允许骑车上路,家校协同,牵住小手,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

生命与平安相伴,安全与自律同行。

 

编辑:徐建茹

校对:韩向萍

审核:王引风

泽州交警大队
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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