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超26亿!低运量轨道交通线工程初步设计

百科   2024-11-10 18:56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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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区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工程初步设计(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市区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工程初步设计(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市区低运量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24-2028年)〉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3〕606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市区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工程初步设计(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0244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02446
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于地铁1号线天水路站西侧,止于少荃湖北部高车路。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线路全长约17.8km,共设车站20座(包含换乘站5座),车辆段1座。
2.7 项目投资估算:26.46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通过,预计9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1.完成L1线工程初步勘测工作;
2.完成L1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含修正概算文件),以及初步设计报批相关服务;
3.完成L1线初步设计阶段相关专题、专项研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2)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已获政府批复的正线长度不小于12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或低运能系统)线路初步设计业绩。如提供业绩为总体总包(或设计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总承包),内含初步设计也予以认可。
备注:1、本业绩不认可分包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本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若为联合体业绩,则本次投标人(或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牵头人。
4、城市轨道交通、低运能系统定义: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分类》(T/CAMET 00001-2020)解释,本项目包含地铁系统、悬挂式单轨系统、自导向轨道系统、有轨电车系统、导轨式胶轮系统和电子导向胶轮系统。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若联合体成员总数为2家,则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方)承担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的初步勘测、交通疏解、道路恢复和管线改迁设计等工作内容;除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外的其余工作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承担。
(3)若联合体成员总数为3家,则联合体牵头方承担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初步设计总体方案、技术标准等主要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方甲(非牵头方)承担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的初步勘测工作;联合体成员方乙(非牵头方)承担低运量轨道交通L1线的交通疏解、道路恢复和管线改迁设计等工作内容。
(4)联合体各方按其分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59、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票决法(逐轮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路17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51-62662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59、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来源: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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