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涵盖总则、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防止管理一般规定、保障与监督等各个环节。针对工业固体废物这一环境污染源,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特别是进一步梳理明晰了部门间职责分工和衔接;多举措着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突出“资源化”,提升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近年来,赣州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減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取得了明显成效。《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助力我市加快“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