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将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实施方案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调整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
(二)项目背景与方案:
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接管原阳东越洋自来水公司以来,由于之前的财务资料没有移交,在2021年调整水价时只能向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一年(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运营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相关规定,阳东漠江水务公司当时提供的运营成本缺乏定调价全面参考依据。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调整阳东漠江水务公司水价时实行试行期收费,试行期两年,阳东漠江水务公司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现需参考阳东漠江水务公司近三年平均运营成本对其自来水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适当调升自来水价格,合理补偿供水成本,可确保供水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1)实施范围:
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在阳江市阳东区供水服务区域内(阳东区城区和东城镇、北惯镇、雅韶镇共3个镇及属下农村区域)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2)实行合表水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以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合表水价。
(3)调整方案
根据水价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水价调整需补偿的成本及对市民、社会各界影响,根据国家、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同时参照阳江市和周边县(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提出以下调价方案:
二、风险评估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鑫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2-3273666
邮箱:345409662@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重点围绕本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找出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征询公众意见范围
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受影响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实施单位、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六、公示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于 2024年 10月23日截止。
阳江市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6日
来源阳东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