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的提醒告诫书

政务   2025-01-22 18:38   云南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

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烟酒类产品经营者: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的相关规定,有效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现就烟酒类产品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歌厅、酒吧、水吧、烧烤店、餐饮店、商场、超市、副食店等烟酒类产品销售网点,应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识,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规定。


二、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三、相关经营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的,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广大群众如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及时拨打“12315”或到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不让孩子代买烟酒,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类产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在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特此告知!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普法小课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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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晃溶
责编:唐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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