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人民法庭在党委领导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立足司法职能
创新审判模式
推动多元解纷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
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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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法庭
“金解纷枫桥e站”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风险共防共调共治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人民法庭所在地海浪镇素有“粮仓”之称,辖区“石板大米”叫响全国,绿色农业活跃。面对近年来涉农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高发,法庭坚持办案和治理并重,聚焦风险防范、多元解纷、执法办案“三环节”,以“金解纷枫桥e站”为纽带,构建“一带三环”工作体系,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助力“涉农资金活水”安全流向田间地头。2024年1至8月,法庭受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27件,同比下降22.1%。
一、聚焦风险防范,联动共防“筑堤坝”
关注借款合同纠纷风险变化,以枫桥e站“穿针引线”,抓前端,治未病。一是数据预警,防风险淤积。宁安市68个基层治理单位入驻“龙法和”平台,运用大数据对金融纠纷穿透式分析,研判倾向性风险,及时预警并指导制定“个性化”解纷方案。2024年初以来向金融监管部门发送预警信息14条。二是e站下沉,防风险外溢。法庭资源下沉到“家门口”,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把枫桥e站设到村、金融机构、农业合作社,提供菜单式服务。2024年初以来推动202起借款合同纠纷尽早尽快就地化解。三是部门联动,防风险变异。党委牵头,常态化开展“四所一庭”、金融监管部门、村委会联席会商,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7条,金融机构采纳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次、制定整改措施6条。打击金融犯罪“零容忍”,向有关机关移送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犯罪线索2条,推动金融市场良性发展。
二、聚焦多元解纷,推动共调“引活水”
梳理出用款“失联”、担保“失信”等“六难”问题,引入“金桂兰有温度调解”群众工作法,推动实施“金解纷”分类调解机制,解纠纷于萌芽。一是行业纠纷“金融专家调”。对贷款纠纷,在5个金融机构设“金解纷”工作站,由银行资深专家先调,说金融政策、讲信用评级、解心里疑惑,57起贷款纠纷诉前还款。二是群体纠纷“乡邻管家团调”。对联保“垒大户”等高“燃点”纠纷,用乡情之“柔”化矛盾之“刚”。推动选聘乡村“法律明白人”、老支书(治保、妇联)等64名调解员,组成“金解纷管家团”,主动探“怨结”、结互助、复“信心”,132起借款纠纷和解。三是疑难纠纷“法庭+代表调”。对案情复杂、矛盾激烈案件,用足“群众工作+释法解疑”调解法。聘请全国人大代表等6名有影响力的农业带头人为特邀调解员,协同化解“跨域融资案”。3年来法庭调解纠纷144件。
三、聚焦执法办案,推动共治“强疗效”
开展“纠纷到我为止”办精品案活动,用释法说理讲透裁判理据,实质性化解借款合同纠纷。一是办好案“有我”。组建借款合同审判团队,制定类型化《诉讼指引告知书》《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推广要素式审判、前置化指引、简化式文书,服判息诉率99.14%,平均结案时间由79天缩短至34.46天。二是兑现胜诉权益“由我”。探索法庭执行工作新路,构建“立审执”全链条贯通执行机制,推行“案件一体化”。专设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团队,通过保全促执行等措施,倡导履行调解协议,有89%案件执行立案前履行。“判后+执行”延伸释法,督促修复诚信,执行到位率67.35%。三是类案治理“有我”。对农村不完全产权借款抵押物实现难纠纷多发趋势,坚持“类案首办+示范化解”,选择1件案件到九道梁子村开庭审理,20余起同类纠纷自行化解。建立金桂兰式巡回审理团队,群众信赖金桂兰,解纷有温度。举办“借款‘金’课堂”3期,将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讲给群众听,发放《金融借款典型案例选》80余册,惠及群众1000余人。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理性融资风气形成。辖区4个村创建为“无讼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平山人民法庭地处“中国豆腐第一镇”平山镇,所辖两镇一街,辖区内人员务农、商户经营的需求使得借款合同纠纷数量大。平山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因地制宜探索适用“三近三要”工作法,巧妙将借款合同纠纷化繁为简、化繁从法、化繁以礼。2024年上半年借款合同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31%。
一、立审执贴近群众,民间借贷“便·利”为要
一是法庭即时立。为便于当事人诉讼,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的利民改革,针对辖区距离区法院50余公里路程较远的情况,根据经济活跃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大的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减轻远途立案诉累的期待,法庭增设“立案接待”窗口,派专人负责民间借贷立案工作,实现就近立案、便捷立案。
二是深入地头审。为便于人民群众参与,发挥巡回审判示范效应,坚持带案下乡,做实“百姓身边的便民法庭”,在受理一起村民间借款往来多次的较复杂案件后,预先于村告示板发布庭审告知书,组织村民观摩,普及举证责任分配、逾期利息计算等法律知识。
三是团队驻点执。探索设立“借贷案件执行驻点”,通过整合分析案件数据,订立5万元以下标的由执行驻点团队直接执行的实施办法,已承办民间借贷执行案件21件,执行完毕16件。
二、推动贴近银行,金融借款“管·治”为要
一是司法建议良方行。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如“农户联保贷款合同”等涉及多农户的矛盾高发点问题,分析研判成因,向金融机构制发司法建议,提出瞄准合同性质、核准农户身份、校准连带关系的改进意见,被金融机构全部采纳,有效将矛盾止于未发。
二是借款合同文本行。就审判过程中反映强烈的合同“专、难、长”问题,指导金融机构改进旧文本,规范合同体例内容,对重点内容标示清楚、明显,对晦涩、专业词汇增加解释备注,经10余次修订,使不同文化、专业背景的群众都能看得清、读得懂,进而信得过、用得好。
三是行业人员观念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适用“行业调解+诉讼调解”机制,主动融入多元解纷体系,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座谈会、法律讲堂12次,助“金融明白人”升级为“金融+法律明白人”,转变金融机构过度依赖诉讼判决解决纠纷的观念。
三、靠近地方,多元解纷“法·礼”为要
一是以会商机制汇基层解纷合力。强化综治中心联调效能,打好借款合同解纷“组合拳”。每月10日到镇街办事大厅接待群众,次日召开职能机构会商会,分析研判借款合同纠纷形势,摸清矛盾点,特别对春耕、秋收等重要时期,多关注、强引导、即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矛盾61件、有效化解23件。
二是以指导调解凝多层化解和气。针对辖区熟人借款多、口头约定多的情况,借助辖区景区“鹿苑”元素,引用《诗经·小雅》诗句命名,成立“呦呦鹿鸣”调解室,营造祥和、安定的调解氛围,建立人民自治组织先调、人大代表等调解力量深入、法庭调解兜底机制,做实法庭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借款纠纷实质化解54起。
三是以法治宣讲育价值体系内核。整合典型案例、归纳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村镇宣讲3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重诺守信,营造诚信乡村良好环境,促进借款的主动履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刘书平、张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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