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忧调纠纷 力保一方安与稳
政务
2025-01-03 19:31
广西
近日,梧州市龙圩区司法局大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24年12月,为方便进出,承包大坡镇大城村某某组的山地果场的老板秦某某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用钩机挖了一段长约50米宽约3米的道路,毁坏了山体并导致山脚下方的农田水渠被掩埋堵塞,村民发现后与秦某某就损毁该路段及农田圳基赔偿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该村村民遂将纠纷情况报告大坡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12月31日下午,大坡司法所联合大坡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到村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村民人数众多,调解地点定在了该村的篮球场。刚开始双方当事人尚算克制,随着双方各自陈述事情经过,并将以往积怨一一数出,唇枪舌战,互不相让,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火药味越来越浓,加上村民一方人数众多,以势压人,场面一度陷入紧张。见此情形,人民调解员马上控制场面,将两拨人分离开来,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详细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耐心规劝大家处事要立足现有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判断是非对错,有理无理,不能依仗人多势众,蛮不讲理,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各退一步。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反复析法说理,最终双方转变了态度,果场老板承认了自己的不当行为所造成损害的事实,并表示接受村民提出的赔偿要求,村民也减让了赔偿金额,双方达成一致共识,握手言和。果场老板当即在现场以微信形式支付了赔偿金,并承诺近期恢复山地路段原貌。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多谢你们主持化解了这起纠纷,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使我们不再争争吵吵,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安乐生活”村民连声称赞人民调解员为其排忧解难。该案件的及时化解,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大坡司法所兼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发扬“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三二一一”化解机制,全力以赴应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致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调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的作用,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群众的平安幸福,为基层社会营造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