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家住市中心城区赣东北大道的刘先生来电反映,他于3日在居住地附近一家电器商场购买的一台电取暖器不制热,要求商家退货,对方却置之不理。
接到刘先生的电话后,记者来到刘先生家核实了解。“我这台电取暖器买来不到两天,就无法正常使用,让人感到郁闷。”刘先生很是无奈地说,他发现问题后随即找到商家说明情况,并提出退货要求,商家竟然当场拒绝。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商场了解。该商场一位具体负责人告知,刘先生购买的电取暖器是库存,店内暂时没货所以无法为刘先生更换;对于刘先生提出的退货要求,店里正在走相关程序,会尽快给刘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刘先生对商场的做法很不满意。
记者就该商场的回复来到信州区市管局白鸥园分局咨询,该分局一位负责人明确告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一星期内完全可以要求退货。后经记者协调,该商场同意为刘先生退回货款。刘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记者 王调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