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资产管理,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结合我省实际,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发布了《福建省公路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弥补了我省公路资产管理制度上的空白,加强和规范了我省公路资产全过程管理,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全面提升公路资产管理水平,为促进我省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办法所称的公路资产包括公路用地、公路及构筑物、公路附属设施等资产。
《办法》总则中分别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管护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各单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分工承担公路资产管理工作。
《办法》从公路资产的形成和维护、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监督检查等环节加强对我省公路资产全流程管理。《办法》的重点是公路资产处置和信息化管理要求两个章节。如公路资产处置章节,重点对公路资产处置权限、方式、程序和收益等内容进行了详实的规定。
《办法》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明确了各单位在运用省财政部门预算一体化系统与省公路中心的综合交通图库一体化系统、省高速集团的全生命周期资管一体化系有效衔接、数据规范格式、操作流程、信息卡管理等具体要求。
中心财务处 吴应红
编辑:刘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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