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养犬管理服务系统上线!附操作指引→

政务   2024-10-08 18:07   广东  
@“铲屎官”们 注意了!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
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一般管理区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
惠州养犬管理服务系统
于10月1日上线试运行
市民可通过“惠民城管通”
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入系统
为爱犬进行登记申领犬牌



TIPS
  如何登记?  


进入“惠民城管通”后,选择“事项申报”页面,然后选择“文明养犬申请”进入“养犬管理服务系统”。进入“养犬管理服务系统”后,选择“初始登记”,为三月龄以上的犬只进行初始登记。


此次登记,需要提供:

1.身份证件资料,证件类型可选择身份证、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护照等(目前暂支持通过身份证申请);

2.固定住所证明资料,养犬人需上传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所在养犬区域有固定住所,例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合同”;

3.养犬人需为犬只准备三张照片,包括头部照、侧身照和背部照

4.填写最近一次犬只狂犬病疫苗的接种日期和上传带注射场所公章的证明文件。


养犬人上传资料完成后,等待审核消息通知,即可在犬牌领取场所(登记办理点),预约犬牌领取时间。

另外,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可在系统内的“养犬地图”中查询,烈性犬名录可在“烈性犬只名录”中查询。因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期间可能会出现大量用户同时登录导致服务器不稳定的情况,如遇问题,请耐心等候,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安排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排查修复,并根据试运行的情况,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上下滑动查看↑↓


TIPS
仲恺登记办理点


根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在全市设置了60个养犬登记办理点,为养犬人提供便民服务。其中仲恺有这10个养犬登记办理点。

养犬人也可以将申请材料携带至所在登记办理点,由工作人员协助登录惠州市养犬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待通过审核后,再选择预约到登记办理点领取智能犬牌。


TIPS
惠州市烈性犬名录公布

根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惠州市烈性犬名录

名录共涵盖西藏獒犬、比特斗牛梗犬及

阿根廷杜高犬等40个犬种


1.西藏獒犬(Tibetan Mastiff)

2.比特斗牛梗犬(Pit Bull Terrier,别名比特犬)

3.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别名杜高、阿根廷獒)

4.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别名巴西獒犬Brazilian Mastiff)

5.土佐犬(Tosa Inu)

6.中亚牧羊犬(Central Asian Shepherd Dog)

7.川东犬(ChuanDongHound,别名重庆犬)

8.苏俄牧羊犬(Borzoi)

9.牛头梗犬(Bull Terrier)

10.马士提夫犬(Mastiff,别名英国獒犬、獒犬)

11.卡斯罗犬(Cane Corso)

12.大丹犬(Great Dane)

13.高加索犬(Caucasian Owtcharka)

14.纽波利顿犬(Neopolitan Mastiff,别名意大利獒犬、那不勒斯獒、拿破仑獒犬)

15.斯塔福梗犬(Staffordshire Terrier)

16.阿富汗猎犬(Afghan Hound)

17.波音达犬(Pointer)

18.威玛猎犬(Weimaraner)

19.雪达犬(Setter)

20.寻血猎犬(Blood Hound)

21.巴仙吉犬(Basenji)

22.秋田犬(Akita)

23.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24.凯丽蓝梗犬(Kerry Blue Terrier)

25.牛头獒犬(Bullmastiff,别名斗牛獒犬)

26.法国波尔多獒犬(Dogue de Bordeaux)

27.美国斗牛犬(American Bulldog)

28.罗威纳犬(Rottweiler)

29.荷兰牧羊犬(Dutch Shepherd Dog)

30.比利时牧羊犬(Belgian Shepherd Dog)

31.安纳托利亚牧羊犬(Anatolian Shepherd Dog)

32.捷克狼犬(Czech Wolfdog)

33.昆明犬(Kunming Dog,别名中国狼犬)

34.法国狼犬(Beauceron Wolfdog)

35.爱尔兰猎狼犬(Irish Wolfhound)

36.圣伯纳犬(Saint Bernard Dog)

37.拳师犬(Boxer)

38.韩国杜莎犬(Molossarea)

39.德国牧羊犬(German Shepherd Dog)

40.其他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混种犬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一般管理区内,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拴养,因免疫、诊疗等原因确需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违反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烈性犬名录由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管理情况依法适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养狗和流浪狗不是原罪

不文明养犬才是根本问题

我们享受宠物带来欢乐的同时

更要文明养宠,避免潜在风险

还在等什么

快来为你的爱犬登记申领犬牌吧!



编辑 | 区新闻中心   来源 | 惠民城管通、惠州青年

仲恺发布
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平台,主要以发布涉及仲恺民生、发展、新闻、政策、医疗、教育、就业、活动、等信息为主的惠民信息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