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领导4000字致辞稿,讲得真好,尤其是天线、地气兼备!《拥抱不确定,寻找可能性——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2021年6月24日。作者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大家下午好!很荣幸参加今天的典礼,并受邀致辞。所谓“毕业”,就是结束学业。用句“蹭热搜”的话,还包括散伙之后那些想你的漫漫长“夜”。当然,更加残酷的现实是,毕业可能就得面临艰难择业、艰苦创业,甚至痛苦失业、重新就业。换句话说,毕业就像母校一次盛大的烟花齐射,在璀璨烟火中,大家欢喜着奔向不确定的未来,迎接不确定的安排。
我不是政法校友,也非杰出人士,在诸位同学毕业的大日子里,很难给出通向成功道路的建议,只能结合个人经历,讲三个小故事,就如何迎接未来的不确定,谈一些粗浅看法。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承诺。22年前,我本科毕业,正逢武汉市公安局从应届生招人,由于考研成绩还没出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报考了。面试之前,我猜想,肯定会有人问报考警察的动机。那时有部香港电影叫《五亿探长雷洛传》,男主角由刘德华饰演。片头有段对话,令人印象深刻。考官问雷洛:“为什么当警察?”,后者答:“为了吃饭。”同学开玩笑说,反正你要去读研,不如也回答“为了吃饭”。然后一拍两散。
面试当天,果然有人问了那个问题,我当场认怂,选择了四平八稳的答案:“为了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主考官是位老警察,他笑了笑,说:“这个答案的份量,你能体会到么?”我点头说“能”。老警察意味深长地说:“不,你不能。等你穿上制服,就不会随便作出这样的承诺。”
事实证明,认怂是对的。那年考研成绩出来,我没考上,成为编号42014506的武汉警察。四年公安生涯,我做过巡警、法制、经侦,也经历了一些人生波折,对老警察那句话有了更深刻的感悟。当我对与孩子走散的母亲说“一定帮你找到孩子”,对诈骗案受害人说“一定替你追回血汗钱”,你能看到对方眼眸中重新闪烁的光亮,也真切感受到承诺的份量。
是的,人的一生会作出很多承诺,如“我养你啊”“爱你一生一世”,有的是情感驱动,有的全靠荷尔蒙刺激,大多不受规范约束。刚迈出校门,你可能觉得自己青春在手、大好前程、无所不能,充满“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乐观。
随着岁月消磨、年龄渐长,才会发现自己其实无法阻止父母老去,无法挽回一段爱情,有时甚至无法替好人讨回公道,无法将坏人绳之以法,遭遇更多的是“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无力感。
然而,当你以职业身份作出承诺,诺言就与你的职责、尊荣“挂钩”了。无论是“抓到凶手”“追回血汗钱”,还是“找到孩子”“还你清白”,这些承诺都会让当事人在最彷徨无助时看到希望,甚至成为激励他们走出黑暗的光亮。26岁时的罗翔老师,会因为未向一位寻求法律援助的老太太透露自己有律师资格而愧疚。但他当时与各位一样,还是在校学生。而在律师行业,所有人也信奉一个道理:凡是承诺打官司“包赢”的,百分百是骗子。
在座诸君,如果有朝一日踏上法律职场,无论你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警察、律师,请认真对待承诺、慎重作出承诺、庄严兑现承诺。因为承诺背后,是专业的力量,也凝聚着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人性。2006年,我博士毕业,在云南某中院刑事审判庭锻炼。第一次到刑场观刑,就看到令我内心震撼的一幕。当时,一名死囚即将被执行枪决。临刑前,他突然对法警提出请求:“我面前的地上有颗石子,如果倒下,正好会磕到我的脸,能不能把石子挪一下。”法警请示现场指挥的中院副院长。副院长下令:“马上挪!”
事后,副院长说:“这种事以后不用再请示了。无论他们犯了多大的罪,也拥有生而为人的尊严。”我很庆幸,初涉刑事审判,就遇到这样的人和事,因为它让我对肩头所负责任,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再后来,我遇到过因替重罪被告人辩护而挨骂的律师,他会感慨“都2020年代了为什么还要朝辩护律师身上扔石头”,然后嘟哝着“这恰恰证明了我的职业价值”精心准备、走向法庭。
我也见过给罪犯孩子寄学费、买平板电脑上网课的公诉人,我问她:“既然孩子父亲是你送进监狱的,为什么还要这么做?”这位检察官回答:“送他爸坐牢,是我履行检察官的职责;捐助这个孩子,是因为我也是一个母亲,不能眼瞅着他因为没人照管,重走自己父亲的错路。从广义上讲,这也是检察官的职责。”
我想,故事中那位副院长、检察官和律师所作的事,法学院都没有教过,但是,在这个人工智能开始与法学院毕业生“抢饭碗”的时代,每位法律人的心底,都应当为人性和尊严,保留一块敞亮的空间。
在冷冰冰的机器算法面前,这是我们最大的竞争力。
第三个故事,是关于修行。2007年7月,从云南法院锻炼回来,我被分配到刚成立的司法改革办公室。其实,我选择进入最高法院,就是想成为一名专家型法官。所以,第一天见司改办领导,就提出自己是学刑法的,之前从事的侦查、审判工作也与刑事相关,希望多参与刑事司法改革工作。
当然,领导也没客气,直接回答:“司法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没有具体的部门法对应。从今天起,忘记你是学刑法的。记住,是你要去适应工作,而不是让工作适应你。”接着,分给我第一个任务: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那时,刚成立的司改办汇聚了各路高人。有的过去是高校教授,对改革理论信手拈来;有的是资深法官,对基层情况如数家珍;有的曾在海外留学,熟悉域外司法。有个叫方金刚的同志,每次上班坐两小时地铁,路上通读一个最新英文判决,到单位后就作案情播报,还经常翻译域外司法前沿资料。相比之下,我的知识结构、司法经历都很单一,自惭形秽之余,总琢磨着如何调到刑庭办案。
2008年2月27日中午,突然接到电话通知,下午最好不要外出,有首长要来。下午4点,即将卸任的首席大法官肖扬来到会议室,与司改办同志逐一握手。看到我们几个年轻人,他语重心长地说:“司法改革需要新生力量,年轻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学习,把改革事业接续传承下去。”听完老人家的话,就不好意思再提调走了,决定边干边学,也尝试着做做翻译。这一干,就是14年,期间还利用业余时间翻译了14本书。
干了14年司法改革,从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人财物省级统管,到设立专门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在线诉讼规则、法院审级职能,几乎每接手一项新任务,都是一个修行的过程。在我看来,所谓修行,不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中提升,而是在事与愿违中砥砺前行。在平坦大路上跑得再快也是陶冶心性,翻山越海升级打怪才是成长捷径。
2012年夏天,我认识了一位叫邹碧华的上海基层法院院长。每次见面,他都带着厚厚一大本管理学方面的著作,上面贴着五颜六色的标签,密密麻麻都是笔记。我开玩笑说,您靠那本《要件审判九步法》,就已是全国知名的专家型法官了,为什么还要研究管理学?邹碧华回答,做法官就要精通审判,做院长、搞改革当然要懂管理,在任何岗位历练,都要成为专家。在他看来,“爱一行,干一行”是顺势前行,“干一行,爱一行”才是砥砺修行。两年后,他被习近平总书记称为“甘做‘燃灯者’”的好法官。
2014年1月的一天,我收到一封信。信上说:
“法律不仅仅在于条文,更在于先进的理念。如此,在实践中才不会迷失,在困难障碍前才能坚定前行的勇气。法律既应重在本土,亦应懂得吸收借鉴,如此,才能让自己站在更高的起点,并遵循普遍的规律。……当今社会,浮躁功利之气盛行。惟希今后你仍坚持对法律孜孜以求,继续探索符合法治发展的规律性问题。若能将你在我国最高法院的工作体验和回顾总结集合成文,向国内外介绍中国的最高法院,便是更好。请相信,作为一位法律老人,对你和其他法官的艰辛奋斗我都欣然关注,充满期待,并献上我衷心的祝福!”
信的落款署名,正是7年前勉励我坚守岗位的肖扬老院长。收到这封信,我既感动,又欣慰。因为老人家当年的嘱托,我们做到了;而我们所做的事,他也看到了。
如今,又是7年过去了,肖扬院长已于2019年去世,邹碧华、方金刚这些司法先驱,也先后离开了我们。但是,经过包括他们在内的一代代法律人的持续接力,我们终于“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是的,对广大法学毕业生而言,司法机关或许不是最好的就业选择。打开各种自媒体或择业攻略,上面充斥着各种顾虑:与律所或投行相比,法院会不会“事多钱少”?法官员额那么紧张,“法官梦”是不是要很久才能实现?就算考进最高法院,以后是不是也得先从基层法官做起?一旦进了法院,是不是就很难做律师了?……
从功利的角度考虑,上述担心并非全无道理。但是,如果从更宏大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趋势来看,你们会发现,经过深化改革,原有的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窠臼”已被打破,“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新审判格局正在形成,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成为不可逾越的“纪法红线”,信用惩戒让“失信人”寸步难行,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正“领跑”全球。
总之,尽管仍有一些不完美,但各位走出校门后,面对的已是新中国历史上最佳的法治环境。说到这里,请容我做一个小广告。作为一名政法大学的毕业生,择业首选当然应是践行初心梦想的地方。“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天平在哪儿?当然在人民法院!手挥利剑的战士,一定要去炮火最集中的地方。中国哪里的纠纷最集中,当然也是人民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提到当代中国青年时,用了“生逢盛世,肩负重任”八个字。在这个法治盛世,相信同学们会有更广阔的职业舞台。对毕业生而言,不确定是未知的风险,也是实现人生抱负的各种可能。青春的本质、青春的精彩,就是这千万种可能性。前行路上,你们可能面临更多不确定,而拥抱、碰撞、超越不确定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段奇妙、愉悦、成长的旅程!走出校门,希望大家信守承诺、尊重人性、砥砺修行,做一个合格的法大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一个大写的人!
谢谢大家!祝同学们找到属于自己的可能性!(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