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特别说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本考点不提供考试文具,考生需自行携带。
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自带2B铅笔(涂卡笔)、0.5毫米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三角板、橡皮、透明垫板、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一个(禁止使用铁质文具盒)(有特殊规定的,需严格按照准考证要求招生单位说明携带相关文具),严禁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方案依据《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信息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一、本考点受理报考范围
1.大庆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籍所在地为大庆市的考生;
3.户籍所在地非大庆市,但在大庆市工作的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工作证明和2024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报考点仅限报考省内的招生单位,并注意以下两点内容:
1.大庆市报考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包括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在读应届本科生),须依据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报考点公告选择相应报考点。
2.大庆市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须选择“大庆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二、网上信息确认工作安排
(一)考生首次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3日8:00-17:00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4日17:00
我校报考点将按考生网上确认顺序审核材料,存在材料不全、不标准、校验不通过等情况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以上时间均以研招网系统开通时间(预计2024年10月28日)为基准,如系统开通时间变化,审核时间也会相应变化,也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所有上传材料,以免影响报考。
温馨提示: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确认系统的提醒信息、查看审核结果并保持电话畅通。请所有考生尽早完成网上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网上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报考点规定时间登录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用于准考证)、手持身份证照片等基础材料和考点补充材料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缴报考费。
3.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6.不符合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点,以免耽误报名和考试。
三、考生须上传的确认材料及标准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以上两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两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重新拍摄提交。
(四)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考点补充材料照片
1.大庆市内高校2025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确保二维码在有效期内)。
2.大庆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或军校毕业);(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户号应一致。
3.在大庆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市户籍往届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或军校毕业证));(2)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2024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大庆市社保局或大庆油田保险中心盖章)。
4.大庆市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本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市籍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2)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2024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大庆市社保局或大庆油田保险中心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交具有更改记录的户籍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相关信息的证明原件。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五)若身份证人脸鉴定未通过,须补充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像、信息内容清晰)(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六)特别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
四、其他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459-55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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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务处
编辑 | 朱雅雯 王婧怡
责编 | 徐雯娟 姜丰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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