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检察:扼住家暴的“拳头”

时事   2025-01-03 12:22   山西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 官方发布平台


“检护民生”,让弱势群体有法可“依”。支持起诉,临猗检察

扼住家暴的“拳头”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还走不出来。”拿到证明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后,赵女士正式结束了与丈夫长达10年的婚姻生活。这一次,她终于走出家暴泥潭,重获新生。


长期家暴 不堪忍受



  10年前,怀着对美好婚姻生活的期盼,赵女士和张某结婚并在婚后育有一女。谁料孩子出生后不久,张某性格大变,经常因家庭琐事辱骂、殴打赵女士。念及女儿尚幼,又想着张某或许会改过自新,赵女士多次选择原谅,但一味的原谅和忍让未能换来张某的真心悔过,而是屡次再犯。


  走投无路的赵女士拨通了报警电话,然而,民警的积极调处却未让张某醒悟。2024年8月,张某不顾孩子在场,再次殴打赵女士,对赵女士及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摆脱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赵女士在临猗县人民法院向张某起诉离婚。



能动履职 支持起诉


  得知赵女士的经历后,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先后走访了法院、村民委员会,对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在一次走访途中,赵女士反映张某再次闹事。随后,当地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制止了冲突,并对张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当天,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与赵女士进行沟通,详细询问了其遭受家庭暴力情况,并认真听取其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的意愿和诉求,同时对赵女士的报案材料、伤情情况,以及派出所的出警记录等进行调查核实,为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夯实证据基础。


  其间,检察官还多次与赵女士就家暴的认定标准、证据要求、法律适用进行沟通,对赵女士进行心理疏导,普及法律知识,鼓励其勇敢维权,向家庭暴力说不。


驱除阴霾 为其“撑腰”


  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评估,在充分尊重赵女士真实意愿的前提下,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临猗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赵女士拿到了离婚调解书,长期被家暴阴云笼罩的她终于迎来了崭新的生活。


  “法不入家门”已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不仅是家事,更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为遭受家暴的妇女“撑腰”,进一步筑牢了法律保护“防护墙”,用检察温度最大限度守护民生。


  “一方面是难以举证,一方面是羞于诉讼。”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在工作中,作为检察机关会积极主动地发现那些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由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联等单位畅通线索移送渠道,推动破解维权途径宣传不到位、家庭暴力线索流转存在部门壁垒等问题,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透过此案,检察官想告诫大家:对家暴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的态度。为鼓励当事人勇敢向家暴说“不”,临猗检查一直在行动!






记者感言

  家庭本应是温暖的“港湾”,任何人都不应以家庭之名,行犯罪之实。家暴不是家务事,是侵犯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这起案件中,临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积极维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依法支持起诉,让这些女性群体维权不再“有心无力”。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对家庭暴力,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作为公众,要提升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度;作为执法单位,需加强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完善相关保护措施,并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记者 刘凯华

运城新闻网视频号


点击关注





☛  浏览更多本地新闻资讯,请登录”运城新闻“客户端。

长按二维码通过图片识别下载客户端

欢迎登录“运城新闻”客户端爆料

或拨打新闻热线:0359-2233366

   ▍  本期责编:赵迪

♫欢迎分享到朋友圈!文章版权归运城日报社所有,请勿转载,侵权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4120190001



运城新闻网
运城新闻网 运城综合生活门户信息网!发布权威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