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开门杀”事件责任认定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骑车经过一辆网约车身边时,被突然打开的车门“顶飞”,导致受伤。
9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通报称,责任认定结果正式公布。
通报称,9月6日上午,据监控视频显示,当天10时53分52秒,网约车司机刘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A****9的网约车,在天鹅西湖南路路段的一处拐弯处停车下客。
几乎在同一瞬间,即53分53秒,后排乘客蒋某在未充分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的情况下,突然打开右后车门。
这一突如其来的动作瞬间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顶飞,驾驶员徐某及其搭乘人赵某某应声倒地,受伤不轻。
事故发生后,现场情况令人唏嘘。
网约车上的其他乘客虽上前查看并询问情况,但司机刘某某却选择视而不见,于54分25秒直接驾车离开现场,留下两名伤者躺在路边。
58分13秒,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追上已准备离开的乘客蒋某等三人,双方发生争执并拍摄视频取证。
随后,电动车搭乘人赵某某报警。
经过交警部门的深入调查,事件的责任归属逐渐明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司机刘某某因在道路拐弯处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未提醒乘客开门时注意后方来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下车保护现场、未救治受伤人员且未报警自行离开现场等多项违法行为,被依法认定为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而乘客蒋某因下车开门时未观察后方车辆通行情况,同样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及其搭乘人赵某某,被交警部门判定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件发生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公众对于网约车司机刘某某的冷漠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认为其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查看并救助伤者,而非逃避责任。
同时,乘客蒋某的疏忽大意也被不少网友批评,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开关车门时应格外小心,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首先,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特别是在停车下客时,应选择安全区域并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避免开门时发生碰撞。
其次,乘客也应增强安全意识,下车前务必确认周围环境安全,以免给他人带来伤害。
最后,社会各界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节的疏忽都可能酿成事故。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马路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