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临海市灵江中学
(初中)
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4〕10号)要求,制定2024年灵江中学(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计划招生7个班,336人。
学区为江南街道办事处辖区。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2.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3.统筹安排对象
6月11日--6月14日,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4.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4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5.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4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6.特别提醒:初中一年级新生若放弃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选择就读其他学校(含公办、民办学校)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学区学校入学资格。
1.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2.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4日间取得的。
3.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4.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4日间取得的。
5.招收第二批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第一、二、三、四类别及同一类别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不能录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
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
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江南各小学就读的非江南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需读满6年)。
2.招生办法:若报名总数少于学校招生总数,全部予以录取;若报名总数大于学校招生空余学位数,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少年,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6月18日前,学校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网上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详见《2024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或登录浙里办APP,进入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选择学校所在街道(江南街道),再选择“灵江中学”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清单为:
第一批次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有公章页)、监护人页、学生页)]、不动产权证(须清楚显示不动产权证号码,村民和有户无房不上传)。
江南街道辖区内村民建议按第一批次第二类别报名,不用上传不动产权证。
第二批次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有公章页)、监护人页、学生页)]、不动产权证(须清楚显示不动产权证号码,祖辈有房必须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显示与户主关系的可不上传)。
第三批次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有公章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时间
(1)6月25日6:00--6月27日22:00
报名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房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对口直升生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2)7月6日6:00—22:00
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有房无户对象。
3.录取时间:7月8日。
学校按批次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分以下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对象。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第三批次,对口直升生。招收具有临海户籍在江南各小学就读的非江南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需读满6年)。
4.报到时间:所有预录取的初一新生均须于7月12日7:30---11:30、14:00-17:00到灵江中学报到。
根据市新居民事务中心提供的江南街道参与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积分名单。随迁子女入学详见《2024年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4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 ,选择学校所在街道(江南街道),再选择“灵江中学”报名。
1.报名时间及对象
(1)第一次报名时间为6月25日6:00—6月27日22:00。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7月6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为临海市教育局公布已办理积分入学的江南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办理的对象。
(2)第三次报名时间及对象:
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数,将开展第三次报名。
第三次报名时间:7月20日6:00—22:00。
报名对象: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请关注临海市教育局公布的空余学位数,可以跨镇(街道)选择有空余学位镇(街道)初中进行报名。
2.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4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指南》。
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江南街道灵江中学”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未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3.录取
(1)预录取:7月11日,根据随迁子女入学按积分高低依次预录取。
(2)报到:7月12日7:30---11:30、14:00---17:00,随迁子女入学预录取对象到灵江中学现场办理录取手续。
4.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必备证明材料:①本人积分卡;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在临缴纳社保证明;④学籍证明(仅限外省小学毕业生,原就读小学的学生基本信息表);⑤如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在临海缴纳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等。
5.7月21日,已在网上报名(第三次)的随迁子女由告知录取结果。录取办法同上。
特别提醒:自2023年开始,非台州户籍的随迁子女若要报考临海市普通高中的,要求中考报名前必须是临海市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同时在台州市内相关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其父(母)或监护人须于中考报名前在台州市内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否则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1.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初中3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1.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经对台工作部门或侨务行政部门进行身份确认后,在实际居住地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招生咨询电话:0576-85179122、85178902
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江南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灵江中学)负责解释。
临海市灵江中学
编辑|蔡安娜
审核|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