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宣布将提高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
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措施》指出,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获得更高的补贴。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提升至2万元,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提升至1.5万元。
新通知还明确,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