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补贴额度发放情况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在湖南省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
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原则,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以云闪付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形式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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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来源:红网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