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期总天数增加2天、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开始施行、《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施行……2025年1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全国首部关于“千万工程”的专项法规施行
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
《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施行
《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点击蓝字查看详情)已于9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双控制度、清洁能源、绿色生产、低碳生活、支撑保障等为主要章节,提出绿色低碳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等,浙江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点击蓝字查看详情),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对国家战略性领域研究、“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支持产业、“315”科创体系重点技术领域、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五大未来产业申报人员给予重点支持。对山区海岛县设站单位申报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鼓励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获全国赛金、银、铜奖项目团队中的核心博士后(排名第一且在站)可分别给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特等、一等和二等资助。鼓励省内出站博士后留浙工作,更大范围汇聚省外博士后人才来浙创新创业,按规定享受地方相应人才政策。
浙江规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对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1.2万元予以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年以上一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的40%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对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由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浙江规范和加强劳模慰问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
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春节慰问对象为纳入省总工会档案管理的所有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按规定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和1956年至1964年期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困难帮扶对象为纳入省总工会档案管理的特殊困难省部级劳动模范。各地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劳模困难帮扶资金用于补助特困劳模当年生活、医疗费用缺口,其中生活费用支出不包括购房、购车、就读高收费贵族学校、自费国外留学及奢侈品消费等项目开支。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省民政厅、省档案局印发的《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所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过程中,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办理、传输、存储的,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信息记录。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以纸质形式输出归档和移交。
浙江加强科研诚信档案的应用
省科学技术厅、省档案局等10部门印发的《浙江省科研诚信评价与档案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1月10日施行。
《管理办法》所称科研诚信档案是指客观反映科研诚信主体在参与科技活动中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履行科研合同义务等科研诚信状况的信息记录。加强科研诚信档案在各类科研诚信前置审核中的应用,将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的必备条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点击蓝字查看详情),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点击蓝字查看详情),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化评价标准。专业学位既可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也可通过规定的实践成果进行申请。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利用网络数据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网络数据、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数据等非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生活用纸品中重金属(铅、砷、镉、汞)、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丙烯酰胺、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化学安全指标。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钱振威
二审|许新云
终审|陈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