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强行超车酿事故

政务   2025-01-02 17:09   云南  

超车、变道

是行车中的常见操作

倘若驾驶人忽视安全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强行超车或超车不当

交通事故或许瞬间“找上门”





全责!强行超车酿事故

一辆货车沿着施崇线从崇岗乡往施甸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施崇线155公里桩处时,跨越道路中心线,准备超越前方车辆,与对向正常车道驶来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在该事故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大货车当事人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小客车当事人无责任。
永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变道有风险,超车需谨慎
行车过程中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谨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如何超车更安全?


超车时

要选择正确的时机、正确的路段

采取正确的操作


◆正确的时机


一是天气条件,即在天气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而在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由于视觉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要避免超车行为。

二是行车状况,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正确的路段


超车要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正确的操作


一是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

二是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前车。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当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后,再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三是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右侧超车。


永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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