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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市人才资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是经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积极搭建高端人才引进的市场化平台、人才专属服务的专业化平台、人才科创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大众化平台,推动人才链、产业链、服务链、创新链、技术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业务领域涵盖了“高端人才引育、人才项目孵化、人才实体运营、人才数据储备、人才公共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等六大板块,全面助力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力争打造全国一流的高端国资人才集团。
鄂尔多斯市优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招聘测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档案服务外包、会议会展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关注,专业服务,一流标准”的服务理念,坚持“科学规范,专业高效,精准对接,多方满意”的服务标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方案,为劳动者实现就业的同时创造更多的职业选择和就业方式,着力打造一站式、全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提供商。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受组织处理或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或受竞业禁止限制的;
9.有其他影响聘用有关问题的。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任职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0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接收(以公司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PDF格式),发送至ordosrczy@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设置为“姓名+所报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所需材料:
(1)《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其他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线上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请各应聘者认真填写、提交各项报名材料,因为个人遗漏信息、填写不清楚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笔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单独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在坚持总人数不突破的前提下由公司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线下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宜,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不再单独通知。
2.携带材料:
(1)《应聘报名登记表》2份、个人简历2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资格复审未通过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名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名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进入面试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单独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将重点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语言表达、仪表形象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3.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宜,未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不再单独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为入职体检要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公司视情况递补进入。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并配合考察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司视情况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不影响录用的,履行相关入职程序。入职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薪酬待遇:具体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二)用工形式: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
七、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料严格保密及妥善保管,应聘人员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录用与否,资料不予退回。
(三)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四)公司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要服从岗位调整,对不服从调整者,公司有权利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手机号码错误、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收到相关通知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7-5101087、0477-51010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来源:易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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