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管理智库理事长、国务院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季晓南
“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国资央企的使命担当,加快实现更多原始创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科技创新力、产业引领力、安全保障力,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重点是实施专业化整合;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劲动力。”
12月21日,国企管理智库理事长、国务院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2024(第十届)国企管理年会上致辞时指出。
中国式现代化赋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新使命
“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
党的二十大明确宣示了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
新时代、新征程为国资国企赋予了新使命、新任务,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中国式现代化也赋予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使命。
2022年10月16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分两步走”的总体战略安排,确立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措施,包括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等, 所有这些,既为国有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新的使命。
2023年3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国资委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时提出,要“切实发挥好中央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作用”,这是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的殷切期待,也是新征程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
2023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深化改革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有力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并强调,“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国有经济肩负的使命任务和功能定位,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 。”
202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尔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首次提出了“新质生产力”的概念。今年3月18-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提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
2023年12月11-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强大动力。”
今年7月15-18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属于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对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从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等提出的新论述、新提法,都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
新征程新使命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新任务
新征程赋予国有企业新使命,新使命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新任务。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家颁布的一些重要法律和中央制定的一些文件,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是,2022年10月16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二是,2023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共8章主要任务: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国有企业对重点领域保障,支撑国家战略;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整合重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公平竞争环境;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三是,2023年12月11-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是,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二十届中央深化改革委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改革方向、重点任务等。《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
五是,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的《公司法》。
六是,2024年7月15-18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强调“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与此同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还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部署,在第十四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提出,“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 ,在第四十二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中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来看,突出强调了国资国企要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聚焦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比较突出的有十个方面:一是要增强有关管理部门的战略协同;二是要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三是要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四是要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五是要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六是要深化国有企业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七是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八是要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九是要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十是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新使命新任务要求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新布局,根据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一系列精神和要求,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布局可以概括为“1122335”,即:围绕1个中心,实现1个目标,坚持2个要求,突出2个路径,聚焦3个导向,把握3个使命,抓好5项任务。
围绕1个中心,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经济基础和强大支撑;实现1个目标,即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坚持2个要求,即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突出2个路径,即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3个使命,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把握3个导向,提升科技创新力、增强产业引领力、提高安全保障力;抓好5项任务,即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明晰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健全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建立履行国家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新使命新任务催生深化国资央企改革新举措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必须坚持在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使命责任。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部长通道上接受记者采访时,用“源”“升”“态”三个字概括了国资央企的重点发展方向。“源”是指重视技术创新源头,“升”是指产业升级,“态”是指完善产业发展生态。10月9日,张玉卓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就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调了五点:一是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二是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四是不折不扣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国资国企改革举措落实好;五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的全面领导。
从国务院国资委在党的二十大以来的主要部署和工作重点来看,深化国资央企改革的新举措主要围绕三条主线来展开:一是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国资央企的使命担当,加快实现更多原始创新;二是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科技创新力、产业引领力、安全保障力,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重点是实施专业化整合;三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深化用人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劲动力。
那么,国务院国资委针对这三个方面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首先,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务院国资委的主要新举措有:一是2024年2月召开了“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专题推进会”;二是2024年5月,开展了第二批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布局建设;三是2024年6月启动了第三批央企创新联合体建设;四是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大会”。
其次,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务院国资委的主要新举措有:一是2023年4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国工程院共建的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揭牌;二是2023年5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会;三是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启动推进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四是2024年9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推进会暨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五是2024年10月18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六是2024年中国12月19日中国数联物流信息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最后,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国务院国资委主要新举措有:一是2023年9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二是2024年9月19-20日国务院国资委专题召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三是2024年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四是2024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五是202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和中央有关文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主要是动态优化细化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二是健全企业产权结构,形成归属清晰、结构合理、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三是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不设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四是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重点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六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等。
为落实《公司法》和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重点抓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国有企业普遍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从2024年开始央企的决算审计重大事项(如事务所选聘、审计计划、审计整改情况等)由审计委员会负责或监督;
二是推进董事会建设,明确了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子企业深化董事会建设的时间、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是在深入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提出2025年国企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四是根据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的要求,国资委大力规范央企薪酬,解决薪酬倒挂(要求集团职能部门领导薪酬不能超过集团领导薪酬)、清退不合理收入、加强薪酬监控,建立覆盖央企全员的薪酬系统;
五是聚焦鼓励科技创新,研究制定支持基础研究、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规范研发投入核算等政策规定并完善相应机制。
2025年是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从国务院国资委围绕新使命采取的新举措可以看出,在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方面,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部署行动迅速、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导向鲜明。同时,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要求和新部署,还应该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要抓紧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二是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要落实2024年12月11-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要求,抓紧推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国资央企的调整和转型;三是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方面,要落实二十届中央深化改革第五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健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国有企业要根据功能定位逐步调整优化股权结构,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产权结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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