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检察长包案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并下访接待群众

政务   2024-07-12 11:16   上海  

来源 | 上海检察


“我母亲今年88岁了,我代表她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郑婆婆的女儿李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7月11日上午,在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室里,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接待了郑婆婆的女儿、委托代理人李女士,听她讲述老人郁积十多年的心事。

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在杨浦区检察院接访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申诉人委托代理人。

时光回到2012年,郑婆婆沿人行横道线过马路时被骑电瓶车闯红灯的蒋某撞倒受伤,公安机关认定蒋某承担全部责任。经鉴定,郑婆婆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先后支出医疗费、护理费等10余万元。事发后,蒋某一直未露面,也未进行任何赔偿。


后郑婆婆诉至法院,要求蒋某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判决支持郑婆婆全部诉请,但执行过程中,蒋某去向不明,其名下也无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和养老金,法院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十余年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郑婆婆被伤病困扰,瘫痪在床,后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全天看护更是让家庭负担变得十分沉重,郑婆婆对晚年生活逐渐失去了信心。


接访前,陈勇指导办案组调阅原案卷宗,向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原案执行情况,到申诉人所在社区了解家庭情况,厘清申诉人诉求,找准矛盾症结,拟定接待方案。


“您提出监督申请后,是否在七日内收到回复?”接访中,陈勇首先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情况进行了解,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陈勇向李女士详细了解原案执行经过、郑婆婆家庭生活现状、残疾等级评定等情况,告知李女士会依法办理案件,并在三个月内进行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同时,郑婆婆的情况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机关将依法受理其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要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除依法办案外,陈勇还要求继续做好三件事:与法院开展联合救助,帮助郑婆婆解决燃眉之急;与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为郑婆婆申请“残疾评定上门服务”;依托街道、社区相关服务,根据郑婆婆需求,从“助医”“助洁”“助餐”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


“没想到陈检考虑如此细致周全,有些事情我们做儿女的都没照顾到。”李女士被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举措深深打动。


群众信访无小事,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都承载着群众的期望和信任。司法为民是具体的,“检护民生”要体现在一件件具体案件中、一个个办案环节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情’,我们要用心用情办实办好,在办案中实现‘可感受’的公平正义,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结果。”陈勇如是说。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555号。案件管辖区域为上海市北片九个市辖区:黄浦区、静安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普陀区、嘉定区、青浦区和崇明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