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生涯中的高光时刻
|| 履历
孙志刚(1954年5月—),男,汉族,河南荥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罪犯。武汉钢铁学院毕业,上海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1971年2月参加工作,第十九届中共中央委员。曾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
|| 贪腐被查
2023年8月2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前任省级党委书记。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纪委开除其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2024年2月22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2024年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志刚受贿一案。根据公诉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孙志刚的受贿行为开始于2002年下半年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一职期间,一直到落马当月仍然在收受贿赂,时间跨度达21年,涉案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8.13亿余元。孙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4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查扣在案的孙志刚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 艺术人生
以上内容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