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11月18日前报名

职场   2024-11-16 11: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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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征收资金管理股职位专项工 作人员 1 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薪酬
招聘职位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 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1)。(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1116”,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18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 料(统一为 PDF 电子扫描件)依次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 以 “ 职位代 码+ 姓名+ 手机 号 码 ” 命名发 送 至 电 子 邮 箱 :nh_zcb@163.com。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81232471、 陈小姐 0757—8636987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 午 2:00-5:30)。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背面需粘贴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打印后手写签名),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1 张(JPG 格 式,200KB 以内),身份证(正反面)、户 口簿(含首页和本人 页)、毕业证、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 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 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第一次面试
无领导小组讨论。考试内容为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无领 导小组讨论总分 100 分,无领导小组讨论不设入围比例,按照实 际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束 后,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区发展和改革局)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 l/tzg g/index.html 公布考生第一次面试成绩。
(二)笔试
笔试总分 100 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 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初次总成绩由第一次面试和笔试成绩按 4:3 比例合成,对入围的 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 1:5 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 对象,不足 1:5 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 试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发展和改革局)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 l/tzg g/index.html公布考生初次总成绩及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主动放弃第二次面试资格,由我单位决定 是否依次递补第二次面试人选。
(三)第二次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 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总分 100 分。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第一次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 30%+第二次面试 成绩× 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对考生依总成 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第二次面试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发展和 改革局)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 l/tzg g/index.html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 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单位决定是 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由我单位 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 区 人 民 政 府 网 (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 l/tzg 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 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 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 1:3 比例的不开考。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 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 人、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2024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 取得相应毕业证,无法提供相应毕业证书的报考无效。
(四)本次招聘总成绩保留 12 个月,期间若本次招聘职位 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6217(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来源:佛山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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