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强商旅文体展联动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乐游上海”住宿消费券。现就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商户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上海从事住宿行业经营;
(二)线下商户须配备POS机、扫码墩、扫码枪等被扫收银终端;
(三)保证支付方式的商户号与终端号均仅在上海地区门店核销,不存在多省市共用同一编号的情况;
(四)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11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3日至9月25日(含)报名,符合条件的商户于9月28日纳入第一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第一批消费券有效期为9月28日至10月7日)。
(2)9月26日至11月17日(含)期间报名,符合条件的商户纳入后续活动名单,每7天定期更新直至活动结束。
(二)报名入口
1.报名页面链接:
https://smbp.unionpay.com/xwmcs/activityenroll/index.html#/marketdetail?acno=0000008231
2.报名页面二维码: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乐游上海”住宿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商户须在通过遴选确定的消费券发放平台中核销电子消费券。
报名咨询服务热线:95516。
通过遴选确定的消费券发放平台同步公布可在其平台核销电子消费券的商户名单。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刘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