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在重要节日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增添喜庆气氛,但其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了大气污染。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的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
平邑是我家、呵护靠大家!为了我们大家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为了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1. 做文明市民,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和区域燃放,过清新、清洁、清静年。
2. 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3.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竣工炮”等。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建设“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编辑:宋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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