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二级巡视员韦汉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汉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汉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防城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汉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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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汉烨,男,壮族,1965年10月出生,广西东兰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毕业,法学学士,副教授。
1984.09—1988.07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8.07—1993.03广西河池地委讲师团理论教员(期间:1988.09—1990.09担任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县三岔镇良因村农村工作队队员)
1993.03—1994.04广西河池地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
1994.04—1995.10广西防城港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
1995.10—1998.06广西防城港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1995.01—1996.01担任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梭镇平木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队员)
1998.06—2000.01广西防城港市委讲师团团长(副处级)
2000.01—2006.07广西防城港市委党校副校长、行政学院副院长
2006.07—2009.01广西防城港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9.01—2011.02广西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
2011.02—2014.08广西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4.08—2015.08广西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5.08—2016.05广西防城港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05—2016.06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委书记
2016.06—2019.02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渡假区工委书记、防城区委书记
2019.02-,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2021年9月,防城港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韦汉烨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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