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提取和“商转公”!官方回答→

政务   2024-10-17 10:52   四川  


日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商转公”等五项重要支持政策。


详细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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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读!成都“商转公”政策今起实施


小编梳理了

市民关注度较高的

“商转公”需满足什么条件

有哪些银行可以办理

公积金如何提取等问题

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看看有你关心的问题吗



“商转公”贷款业务热点问答——

问题一:“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01借款申请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02借款申请人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03申请贷款时,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单位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至少6个月、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灵活就业缴存人已缴存公积金至少12个月。


04借款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是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产权人。


05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银行已同意提前偿还该笔贷款。


06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是借款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房,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产权明晰、无纠纷,除原商业贷款对应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不存在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07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08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问题二:“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材料主要有哪些?


答:0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02户口簿。


03婚姻证明,单身须现场声明。


0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05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06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函》。


07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含抵押条款)。


08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09《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含未成年子女信息)。(可在贷款银行查询打印)


10委托扣款(还款)账户。


11收入相关资料。


12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申请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且能取得查询结果的,不需要自行提供)


问题三:哪些银行的商业贷款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一)以下银行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合作协议》,下属支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相关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如果原商业贷款支行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商转公贷款应在原商业贷款支行办理;如果原商业贷款支行没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商转公贷款可在同行的其他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支行办理。


(三)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支行,可以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的服务指引—贷款业务—办理地点—经办银行网点,或者成都住房公积金APP便民服务—服务网点—贷款银行受理大厅查询。


问题四:之前是组合贷,可以将其中的商业贷款部分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吗?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职工没有还清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原先是组合贷款的,需要先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剩余的商业贷款部分才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热点问答——

(一)什么是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在我市新购住房的,除本人及配偶可购房提取外,其父母、子女还可申请提取。


(二)代际互助是阶段性支持政策吗?


是的。缴存人在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房的,其父母、子女可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三)缴存人在我市新购住房,其父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能不能办理购房提取?


不能。缴存人及其父母都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可申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按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取政策办理。


(四)缴存人今年已办理租房提取,新购买住房后可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缴存人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的,还能以新购住房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五)缴存人2024年11月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但户籍地和工作地均不在当地的,能否提取公积金?


可以。缴存人于2024年10月15日起在省内新购房的,提取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之前购房的,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购房提取公积金后,缴存人撤销备案或退房的,是否要退回提取的公积金?


是的。缴存人办理了购房提取,但在购房一年内撤销备案或退房、卖房又没有再次购房的,应退回提取的公积金。若再次购房,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按新购住房申请提取。


(七)怎么办理公积金退回?


缴存人可联系所在缴存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补缴登记,也可自行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编辑:杜仲影

审核:黄 胜 杨晴野


*来源:成都日报

*为保证画面质量请勿裁剪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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