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
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门诊共济改革不增加社会和参保人缴费负担,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增加门诊报销待遇,更好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医保互助共济。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个人账户划账、政策咨询类:
审核: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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