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请勿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

民生   2024-12-10 12:23   江西  

各物业公司、业主: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防工程。
经检查,庐湖春天人防工程内,有堆放建筑垃圾、杂物、停放僵尸车、私拉充电线等行为,现督促相关物业公司、业主立即停止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行为,将搁置在人防工程内的杂物、僵尸车等在通告下发后7日内自行清理干净,否则相关主管部门将按无主物处理。
届时,国防动员办并查实该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49条之规定,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由人民防空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特此通告。


庐山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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