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关于太旧高速公路(郊区段)改扩建
坟墓迁移公告
为推动太旧高速公路(郊区段)改扩建工程的顺利推进,现对坟墓迁移工作公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本次坟墓迁移位于太旧高速公路(郊区段)改扩建工程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平坦镇、旧街乡所属各行政村。
二、坟墓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4日止。
三、坟墓迁移标准
本次坟墓迁移按照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的通知》的坟墓迁移标准执行。
四、迁坟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在以上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主或坟主亲属向坟墓位置所属各村委会登记并自行迁坟,逾期仍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处理,将统一组织进行迁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坟主或坟主亲属自行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坟墓迁移的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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