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最新通知
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0时
启动重污染天气
橙色预警(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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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橙色预警(Ⅱ级)的通知
根据12月12日省、市专家组联合分析研判,近期我市预计将出现一次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经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保障和方便患者就医。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按照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2024-2025)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煤电、水泥、耐火材料、陶瓷、砖瓦窑、炭素、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协商减排要求,确保预警期间日排放量不高于12月1日-9日排放总量日均值。
企业要全面加强厂区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确保各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到位。
各县(区)可采取更为严格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
(二)扬尘控制措施
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确保现场道路、地面不起尘。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面喷洒抑尘剂,持续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
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
(三)移动源管理措施
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重点区域严格执行《阳泉市2024年秋冬防攻坚措施》相关要求。
在全市域的国、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应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四、强化督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管控措施执行不力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扬尘管控、移动源管控、工业企业管控、散煤禁烧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问题,报送市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每日报送落实管控情况,电子版发邮箱yqhb111@163.com,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单位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落实情况及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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