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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针对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我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现曝光一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提高意识
安全文明出行
车牌号:赣B·878T1
车牌号:赣B·R46669、赣B·R04653、赣B·R55750、赣州R222396
车牌号:赣B·RX2118、赣B·R44571、赣B·R24369
车牌号:赣B·R1Q62
车牌号:赣B·R29407
车牌号:赣州R15374、赣B·R38487、赣·BR0C14、赣州R27098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出口。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吗?
如果违法
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
千万不要侵占消防通道
为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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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杨雯文
一审:龙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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