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危停”!大余这些车辆被亮车牌曝光

文摘   2024-11-15 19:29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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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针对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我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现曝光一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提高意识

安全文明出行



地址:大余县龙泉山水
车牌号:赣B·A16W8、赣B·Q0353、赣B·8Z217


地址:大余县桥头综合大市场附近
车牌号:赣B·GG616、粤W·KJ707

地址:大余县步行街附属楼7栋
车牌号:赣B·VJ177

地址:大余县北门河北路
车牌号:赣B·6BG62

地址:大余品牌城·购物广场附近
车牌号:赣B·9E383

地址:大余县金地锦城C区

车牌号:赣B·878T1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消防安全隐患行为曝光


地址:大余县裕昌楼

车牌号:赣B·R46669、赣B·R04653、赣B·R55750、赣州R222396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出口。


地址:大余县陶园城名仕楼

车牌号:赣B·RX2118、赣B·R44571、赣B·R24369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


地址:大余县北内路与南安大道交叉口

车牌号:赣B·R1Q6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出口。


地址:大余县北门河北路

车牌号:赣B·R29407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出口。


地址:大余品牌城·购物广场附近

车牌号:赣州R15374、赣B·R38487、赣·BR0C14、赣州R27098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出口。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危害: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科普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吗?

如果违法

又该如何处理呢?


1.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如果违法,将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第二款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提示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

千万不要侵占消防通道

为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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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杨雯文

一审:龙秋萍

二审:陈姣玲
三审:彭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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