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公租房申请通告

政务   2024-12-11 17:16   山东  

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牡丹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工作为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除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一、现有房源
龙田名郡38套,中富德林华府1套,义乌商品城6套,双井南街12套。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申请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含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四)申请人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无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
(五)申请人家庭无10万元 (含)以上家用车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牡丹区、定陶区、菏泽鲁西新区(以下简称三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在三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 (含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稳就业务工人员,可在三区内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三、提交材料
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收入情况;
(四)婚姻状况;
(五)住房情况;
(六)车辆情况;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四)收入情况;
(五)车辆情况;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表格申领: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采取网上打印和现场申领两种形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领取方式。
1、申请人可在牡丹区政府网下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自行打印。
2、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5室或到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领取申请表。
联系电话:0530-3130765。
特此通告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牡丹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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