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开展交流座谈活动
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互鉴,2024年4月11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与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联手成立了"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生态修复示范与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6月7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当庭宣判。本次庭审及学习活动中,我院学工办主任钱超时、环境科学系主任赵玲,以及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和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将专注于事实经过、争议焦点,以及举证、质证和辩证。这使我们见证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同时,这也提醒着我们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守法的模范公民。
庭审后,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与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举办了"法护生态绿"课程座谈交流会,就"法护生态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列课程展开深入讨论。师生们畅所欲言,借此机会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积极传播生态保护理念。
作为新时代的学子,我们应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力量,不断拓宽视野,汲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党性修养,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相互学习,凝聚强大的党建力量,共同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
策划 | 李义涵
编辑 | 郭星恺
撰稿 | 郭星恺
校对 | 钱超时
责编 | 杨舒
审核 | 周雪莹
终审 | 郭瞳
出品 | 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