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县进士王(山斗)生,作县令的时候,每次审理案件,总是按照违法的轻重程度,罚犯人交纳蝴蝶来为自己赎罪。大堂上常常同时放出千百只蝴蝶,好像风吹着无数碎锦在飘舞。每逢此时,王(山斗)生就拍案大笑。一天夜间,王(山斗)生梦见一位女子,穿着华丽的衣服,从容地走了进来,对他说道:”因为遭受你的虐政摧残,我的姊妹们有许多都夭亡了。应当让你因自命风流先受到一次小小的惩罚。”说完,化为一只蝴蝶。回旋飞翔而去。第二天,王(山斗)生正独自在县衙中喝酒,忽然下人来报告说直指使来到了。王(山斗)生慌忙出来迎接,他妻子跟他开玩笑,用簪子插在他头上的一朵白花也忘记摘了下来。直指使看见了,认为他态度不恭,将他狠狠地责骂了一顿。从此,罚犯人交纳蝴蝶自赎的命令就停止了。青城县的于重寅,性格狂放荒诞。他当司理的时候,有一年的元宵节晚上,他把烟花爆竹捆缚在一头驴身上,从头到尾都捆满了。他牵着驴来到太守门前,敲着梆子请太守出来,说:“我献上一头火驴,希望太守出来看一看。”当时太守因爱子正患天花,心情很不好,就推辞不出来。于重寅坚持请求,太守不得已,就叫守门的仆人打开锁。门刚刚打开,于重寅就用火点燃了引芯,把驴推进门内。爆竹爆炸驴子受到惊吓,又跑又窜,狂奔乱跑,身上的烟花喷火射人,没人敢靠近它。火驴穿过大厅进入室内,盆盆罐罐被撞被踏毁,很多东西都烧成了灰尘,窗纱也都烧成了灰烬。家人们大声惊呼。生天花的儿子受到惊吓,当天夜里就死了。太守对于重寅非常痛恨,准备向上级弹劾他。于重寅请托各司、道长官出面说情,并亲自登门负荆请罪,才免于遭受弹劾。《聊斋志异》全书将近五百篇,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爱情故事,占据着全书最大的比重,故事的主要人物大多不惧封建礼教,勇敢追求自由爱情。这类作品代表作有《莲香》《小谢》《连城》《宦娘》《鸦头》等。二是抨击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摧残,《叶生》《司文郎》《于去恶》《王子安》等都是这类作品。
三是揭露统治阶级的残暴和对人民的压迫,具有社会意义,如《席方平》《促织》《梦狼》《梅女》等。
蒲松龄出生于书香世家,他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他自幼便对民间的鬼神故事兴致浓厚。据说,蒲松龄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代替茶钱。借助这个方法,蒲松龄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聊斋志异》中。据清人笔记《三借庐笔谈》记载:蒲松龄每晨起就在大道边铺席于地,并摆设烟茶,坐待过往行人,以搜集奇闻异事。每听到一事,回家后就加以粉饰润色。康熙元年(1662),蒲松龄22岁时开始撰写狐鬼故事。康熙十八年(1679)春,40岁的蒲松龄初次将手稿集结成书,名为《聊斋志异》,南高珩作序。此后屡有增补。直至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和康熙四十六年(1707),该书还有少量补作。《聊斋志异》的写作历时四十余年,倾注了蒲松龄大半生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