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现就电商平台企业“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做出如下合规提示:
切实落实平台审核查验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真实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促销期间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尤其是销售食品、药品经营者主体信息的抽查比例,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对未依法公示的采取必要措施。对违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公示相关信息。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预防和制止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如“先涨价后降价”等,确保促销活动的合规性。建立直播行为管理规范,加强对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建立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违法商品。强化广告内容导向管理,按照相关指引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完善广告业务的登记、审核、档案管理,规范医疗美容、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禁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要求。不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儿童学生用品、电子门锁等产品,排查清理“三无”、假冒商品。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不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不对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促销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或服务名称等关键词作为搜索关联,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联系。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平台内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违法行为。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对违法违禁商品及时下架或删除。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配合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双十一”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指导、强化监管,督促辖区内平台企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严厉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