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景谷开展自用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培训暨多部门联合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政务   2024-12-17 11:23   云南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近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2024年全县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培训暨多部门联合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涉水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上,传达学习了《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自用船舶检丈指南(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海警局关于印发“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近年来乡镇自用船舶典型事故案例,旨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了乡镇自用船舶检丈工作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船舶主要参数、标识标志,检丈程序及要点难点、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置、《云南省乡镇自用船舶检丈记录表》内容填写、《云南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一船一台账”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了乡镇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为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联合县公安、文旅、水务、农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景谷大队等部门到涉水乡(镇)开展节前船舶安全执法检查及宣传工作。检查组按照会议培训相关内容要求,对乡镇自用船舶编号制度、活动水域约定制度、建档制度、安全使用承诺告知制度、船舶实际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发现船舶档案台账资料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一船一台账”资料不齐全;大部分船舶的安全状况良好,同时存在部分船舶标识不清、船舶结构稍有变形、救生设备存在老化现象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在节前完成整改,达到规范标准。为做好节前船舶安全宣传工作,在码头、渡口等场所通过现场开会宣传讲解等方式,向船舶相关人员讲解船舶安全知识和节前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强调船舶安全法规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让船员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





据悉,全县内共有自用船舶432条,在使用的412只,未使用或上岸的共计20只。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多部门持续加强自用船舶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涉水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建全完善档案和管理台账,做到有船必有人管,消除自用船舶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群众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意识,防患于未然。


通讯员:县交通运输局 吕波

编辑:梁颖

责编:胡开华

监审:适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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