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2024年县庆期间城区禁止占道销售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通告

政务   2024-12-18 11:50   云南  

关于2024年县庆期间城区禁

占道销售和燃放水灯、

孔明灯的通告


 为了确保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因燃放水灯、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2024年县庆期间城区内禁止占道销售和燃放水灯、孔明灯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事项

 (一)2024年县庆期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日),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占道销售水灯、孔明灯。

 (二)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威远江两岸等区域燃放水灯、孔明灯。

 (三)严禁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销售、燃放水灯或孔明灯、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呼吁与期望

 我们呼吁全县人民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和环境,积极参与到县庆活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9周年庆典贡献力量。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39周年

       系列庆祝活动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8日


编辑:梁颖

责编:胡开华

监审:适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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