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
家电家居以旧换新、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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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者报废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排放标准小微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车给予1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注意:报废电车并购置燃油车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可以在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补贴。
消费者购买参与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对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15%的补贴,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5%的补贴。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智能家居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高效低碳的绿色节能家电:能效(水效)标识为一级、二级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风扇、电饭煲等家电产品。
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对将本人名下在省内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下同)交售参与政策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予以新车购买价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的金额。(新车购买价以在我市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
●个人消费者持居民身份证、老旧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证明等材料向销售单位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填写《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参考样式)》。
●销售单位向个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开具地为金华市,发票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活动补贴金额”,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
●享受补贴的新电动自行车出现退货时,退还消费者自行支付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含补贴资金;销售企业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已拨付的相应资金需原路退还。
关于补贴问题
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金华市本级 | 0579-82318587 |
婺城区 | 0579-82226755 |
金义新区 | 0579-82986231 |
兰溪市 | 0579-88888345 |
东阳市 | 0579-86655852 |
义乌市 | 0579-83800075 |
永康市 | 0579-87101562 |
浦江县 | 0579-84111607 |
武义县 | 0579-87663918 |
磐安县 | 0579-84501205 |
金华开发区 | 0579-89150026 |
来源丨金华发布
责编丨张静